商标分类表-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(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)2018文本     返回主网站

【第34类】

【第三十四类】烟草;烟具;火柴。

【注释】 本类尤其包括:
——烟草代用品(非医用的)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(第五类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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